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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辖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330件,办结11586件,存案同比下降19.57%,结收案比101.60%,法官人均结案420件,居全市法院首位,为辖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把“严格公正司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方面,为人民法院更好发挥在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职能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院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院干警首课、主课、必修课。举办2023年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2期79人次,组织科级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7场20人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青年理论小组的重要内容,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组织员额法官参加全市员额法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结合工作实际和最高法院张军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的讲话,围绕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深入研讨交流,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1次,邀请专家学者授课2次,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扎实推动主题教育有力有序开展。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贯彻始终,院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省、肇庆市、四会市各项决策部署,结合理论学习成果开展集中学习研讨,谈体会、谈改革、谈发展,做到以上率下、全面覆盖。院主要领导带头为全体党员讲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到组织生活所在支部讲党课,通过讲理论、讲实践、讲收获、讲方法,带领干警进一步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把握。各党支部结合实际,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等为重要载体,通过逐篇逐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理论学习落实到筑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做好本职工作上。在第二批主题教育启动以来,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6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班子成员讲党课7次,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72次、主题党日30次,切实把理论学习、主题发言和交流研讨贯穿学习的全过程。
依法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院“一把手”作为本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在年初即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将中央、省、肇庆市、四会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先后5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执法办案、诉源治理、司法改革、法治宣传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及“院领导接访日”制度,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圆满化解了一批信访难案、老案、“骨头案”;为推动“百千万工程”工作走深走实,带队到石狗镇石桥村新型蔬菜种植示范基地实地调研,为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助推乡村振兴“把脉问诊”;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担任审判长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驾护航。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引领,依法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责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4宗,判处罪犯59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1.02%。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审结被告人莫某杰等3人涉恶案件,严惩“碰瓷”敲诈无证驾驶人的犯罪团伙。依法审结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4宗57人,盗窃、敲诈勒索、诈骗等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123宗139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扎实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633宗,审结6143宗,解决诉讼标的30.82亿元,引导市场主体强化契约意识和规则意识。全面贯彻“两山理念”,准确适用民法典关于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的规定,依法妥善办理涉环境资源案件,在廖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首次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判处被告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000元,服务保障绿美肇庆生态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率先发出全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
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全年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4144件,执行到位金额11.41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6.33%,位居全市法院第二。创新执行方法,推行“定向询价+网络询价”模式,进一步提高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效率,缩短执行财产处置周期。刚柔并济探索最优执行机制,推行执行“预处罚”措施,共发出预处罚通知书15份,实际处罚7人次,自动履行率达73.3%,其中促成一宗涉70亩鱼塘腾退执行案由“强制腾退”变“主动腾退”,实现了打击违法、督促执行和节约司法资源的有机统一。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奔赴千里之外异地执行涉案房产,善意沟通促成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并为被执行人保留了其妻儿居住的房屋,该案获省政法委宣传报道。加大对涉军案件的执行力度,联动政法委、人武部、检察院、司法局、镇政府等妥善执结一起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好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实行执行法官工作日轮流值班接访,落实全体办案团队单独设立电话接线专员,畅顺人民群众与执行法官沟通渠道。持续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年实施限制高消费2653人次,发布失信名单1455人次,强制拘留18人。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动回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与肇庆高新区检察室、肇庆高新区司法分局联合成立了肇庆高新区投资者司法服务中心,为辖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等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司法服务和保障。为解决企业燃眉之急,4小时快速完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异地解封手续,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案件得到法治日报、人民法院宣传报道。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广东省四会监狱建设项目等辖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涉诉情况及重点信访案件化解等情况,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妥善化解矛盾。
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建立法企沟通常态化机制,院领导带队实地走访肇庆市宝信金属实业有限公司,与肇庆高新区企业代表开展座谈交流,聚焦企业在海外业务中如何规避经营风险、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从司法实践角度提供了务实管用的法律意见。围绕服务“百千万工程”,实地走访奇乐之仁堂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等辖区农业龙头企业,切实帮助辖区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加快推进“两工两农”示范和“两化融合”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建设保驾护航。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共审结金融案件360宗,解决涉案标的额3.66亿元,依法有序推进房地产领域债务风险处置工作,依法审结四季金谷、龙江太古城等楼盘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69宗,服务“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性,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良性互动,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四会市支行及辖区五家商业银行机构负责人召开法治金融建设调研座谈会,就县域金融风险防范、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的抵押及处置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为提升金融案件办理质效拓宽了思路。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受理并严格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共受理153宗,办结153宗,结案率100%。其中裁定准予强制执行148宗、不准予强制执行1宗。注重教育疏导,突出释法说理,针对执行罚款类案件、标的额不大的案件,在立案、审查、听证阶段,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减少矛盾对抗,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准予撤回申请3宗。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应邀为贞山街道妇联干部、辖区人民调解员、市“法律职业共同体”培训授课3次,邀请四会、高要、肇庆高新区等共计200余名领导干部到场旁听庭审活动,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实践
积极融入“1+6+N”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与四会市13个镇(街道)共建司法惠民服务中心,选派了11名具有丰富审判和调解经验的法官定点联系辖区3个街道和10个镇,以法官下沉为抓手,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在矛盾纠纷调处、社会风险预判、普法宣传等方面提供服务,与镇街联合发挥基层优势,做好案件诉前调解、司法协助等工作,实现“一镇街一中心一法官”全覆盖,形成“风险及时排查、纠纷双向化解”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心建设以来,法院共向各镇街的人民调解组织推送240余起涉该辖区当事人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调解成功率达40%以上,
引入商事仲裁调解组织,为多元解纷注入新力量。进一步延伸服务领域,发挥商事仲裁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与肇庆仲裁委、肇庆市正兴商事调解中心建立了涵盖仲裁引流、诉前委派诉中委托、信息通报等制度的纠纷解决机制,并运用该机制22天快速化解一起涉及三地企业的合同纠纷,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按下“加速键”。截至目前,依托“法院+”多元共治模式,累计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7218人次,指导、参与各化解中心调解纠纷28894起,成功在诉前化解纠纷27786起,涉及标的额逾3.9亿元。
司法建议助力提升治理水平。积极践行能动司法,不断加强司法建议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司法建议发出前调研分析、报送前严格逐层审核把关,发出后跟踪回访机制,针对玉器直播销售行业缺乏规范机制等问题,及时向四会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进一步规范四会市珠宝玉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针对多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均涉及同一路段情况,及时进行实地勘察和走访调查,向四会市公路局提出增加减速带及交通标志、加强源头管理等建议,得到及时反馈并已完成整改。今年以来,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发出司法建议17份,反馈采纳率100%,促使一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社会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在身边”青年法官普法志愿团作用,多名法官走进肇广实验幼儿园、四会市华侨中学、沙尾小学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以设摊宣传、普法课堂等形式为师生家长带来沉浸式的普法课堂。大沙法庭与四会检察院未检办联动,在四会市会城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暨“法护未来”法治游园会活动,以“法庭+未检办”专业力量叠加提升未成年人普法工作质效。法官郑珊珊为四会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开展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宣讲,为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增强多元调解合力保驾护航。法官赖累芳在大旺华海考场对3起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庭审,用最鲜活、最直观的案例为60余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学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四)稳步推进改革创新,司法效能不断提升
全面铺开民事案件诉前鉴定。制定出台了《四会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诉前鉴定工作细则(试行)》,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全面铺开民事案件诉前鉴定,创新建立预办法官机制,推动法官、法官助理直接参与诉前鉴定工作,有效缩短案件办理时间。机制运行以来,共将38宗案件移送预办法官团队审查,其中19宗确定启动诉前鉴定程序,鉴定结果出具后成功化解案件3宗。
推行法官助理前置调解。试行民商事案件“法官助理+诉前调解”模式,推动法官助理参与案件诉前阶段调解,同时将送达、质证、鉴定、庭前会议等诉中的事务性工作前置到诉前完成,调解不成进入立案后可以极大地缩短审理周期,充分发挥法官助理减负增能作用。
健全机制赋能案件质量提升。坚持从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入手,聚焦审判执行的薄弱环节,制订《执行局新型团队组成方案(试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标准(试行)》《执行局内勤制度》等制度,改革形成“执行裁决团队—指挥中心团队—快执团队—普执团队—内勤团队”五类执行团队,进一步细化完善案件流转、信访接待、节点把控、质效监督等环节机制。强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制定出台了《四会市人民法院关于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的规定(试行)》,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机制,定期对发改案件常见问题及裁判规则进行归纳提炼,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出台《四会市人民法院关于全面落实裁判文书“阅核”机制的试行办法》,明晰院庭长职能责任,严把案件裁判质量,有效解决院庭长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问题。
(五)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全力建设高素质队伍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优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机制,制定《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引》《党支部月度组织生活通知单》,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发展党员等作出详细指引,定期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及在内网通报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加强对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
抓实能力建设。举办“讲政治、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干警参加肇庆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演讲比赛,引导干警积极投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火热实践。注重在办案质效考量中识别典型,部署开展了岗位技能竞赛,制定出台了与评先树优紧密衔接的《绩效考核办法》《审判执行绩效约谈》等制度,让末位自觉看齐,让标兵一目了然。
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加强各序列人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完成职务晋升、交流4人,职级晋升1人,完成初任法官遴选入额5人,向上级法院推荐初任法官遴选递补人选1人,提拔任用、交流调整了3名年轻优秀的中层干部,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将新入职干警及司辅人员优先安排到收案数量多、团队缺口大的办案部门,推动审判力量向一线倾斜。注重在办案质效考量中识别典型,部署开展了岗位技能竞赛,制定出台了与评先树优紧密衔接的《绩效考核办法》《审判执行绩效约谈》等制度,让末位自觉看齐,标兵一目了然。去年以来,我院先后被评为审判质效先进法院、全市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3个集体和6名个人获得表彰,涌现出全国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人民法院先进个人、肇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四会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一批先进典型。
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找问题、转作风、提质效、创一流”大讨论活动,全面改进司法作风,激发党员干警“挑大梁”的担当和敢闯敢干的锐气。开展执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执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插手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加强警示教育和日常纪律教育,定期通报违纪违法案件,使廉洁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邀请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三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见证、监督一起腾退房屋、设备的案件执行现场,有效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实效。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虽然我院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服务大局的理念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应对风险挑战的本领还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还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司法便民利民的措施有待进一步优化细化;创新创造意识还需增强,机制改革创新有待深化。
对于这些问题,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找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以更深的认识、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是切实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原则,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坚持能动履职,深化司法行政的良性互动,以加强府院联动为平台,自觉把服务大局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准确把握辖区发展形势与任务,找准司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要牢记国之大者,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健全完善司法举措,强化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履职问题,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完善管理、规范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是站稳人民立场,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要认真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纵深打造“法院+”诉源治理亮点品牌,推进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规范化运作,形成诉源治理的整体合力。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执行标准化办案,积极探索执行事务中心建设,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坚持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为载体,推动人民法庭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服务基层上取得新成效。
四是深化作风建设,持续锻造过硬法院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教育整顿中“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确保司法廉洁公正。着力完善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后备力量储备机制,抓牢队伍政治素质建设,抓实业务素质建设,抓好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三者相统一,抓实抓强高素质法院铁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