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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2·16”被告人脱逃事件,省法院专门派出工作组对各级法院进行警务安全大检查。3月1日下午,由省法院吴鹏廉政监督员组成的第四工作组,在肇庆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黄勇戟的陪同下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我院刘伊君院长、叶建清副院长和法警大队全体干警陪同参加。
吴组长一行首先视察了我院法警大队办公环境、装备室、押解室,门卫安检系统等硬件设施,重点围绕警务秩序、刑事开庭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机关(审判区)安保管理、枪弹管理是否规范等内容逐项进行了检查,并听取了我院的法警队伍建设和警务安全工作汇报。
通过实地检查,吴组长对我院的警务安全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我院警务安全工作井然有序,建设规范,树立了法警队伍的先进典型。同时,针对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发生的被告人脱逃事件,吴组长还要求我们要以此为鉴,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警务安全工作不出问题。
此外,吴组长还对我院法警大队在制度建设、岗位练兵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法院工作组到我院检查警务安全工作现场)
(省法院工作组到我院检查警务安全工作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