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0-30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日前,我院推出微信、支付宝缴纳诉讼费服务,当事人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足不出户便可完成缴费。
在立案受理后,每个案件随机生成诉讼费二维码并打印在《预交诉讼费通知书》上方。当事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的“扫一扫”功能扫码,即可进入缴费平台完成缴费。当事人需要缴费票据的,可以选择快递邮寄票据;不需邮寄票据的,按预交通知单说明领取缴费凭证。
今后,我院将继续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诉讼服务和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为方便群众诉讼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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