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1284民初5289通知书-蔡文贵

发布时间: 2022-11-22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蔡文贵户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渡岭村东头145-3号

本院受理原告四会市传承物语珠宝有限公司诉被告蔡文贵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1284民初5289,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1284民初5289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3550元及利息(以2355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从2022年6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货款之日止);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4000元;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700元;四、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910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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