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284民初249号公告开庭传票

发布时间: 2023-02-2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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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东伟电控科技有限公司、陈秀忠诉被告肇庆海博贸易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珠三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东莞市深建房地产有限公司、揭阳市恒大置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鸿郡置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韶关市悫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中晖置业有限公司、东莞市莞乡商住区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1284民249号,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如下:一、请求判令被告一肇庆海博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合同和认购书通知书》无效。二、请求判令被告一肇庆海博贸易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三、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四、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并定于2023417900分在本院第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十一

联系人及电话:四会市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0758-361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