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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四会市中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创泽(深圳)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润璟园林景观设施有限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东篱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四会市中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创泽(深圳)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润璟园林景观设施有限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号为(2024)粤1284民初5253号,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如下:一、请求判令六被告向原告连带清偿汇票金额236588元及利息损失21290.29元,(2022)粤0105民初21463号案的受理费4848.8元、财产保全费1703元,(2024)粤0105执38号案执行费3866.5元,合计268296.59元。(以268296.59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4年7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7月10日为154.27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以上暂合计268450.86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并定于2024年12月10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及电话:四会市人民法院民庭梁书记员,0758-361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