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hfy.gov.cn/common/static//my_resource/mobile/images/home.png)
![](https://shfy.gov.cn/common/static//my_resource/mobile/images/home-active.png)
首页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项源全(住浙江省仙居县双庙乡西吕村田基坦9-4号):
本院受理原告梁德晖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梅林支公司、项源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慈支公司、邱小燕、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1284民初4619号】,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民初4619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慈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梅林支公司、项源全、邱小燕向原告赔偿损失合计56385.6元(赔付金额计算详见附表);2、本案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19日15时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146
二○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