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284民初5780号起诉状

发布时间: 2024-10-3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博罗县石湾镇鸿讯旺电子加工部、董本杰:

院受理的原告四会市恒辉电工器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博罗县石湾镇鸿讯旺电子加工部、董本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5780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风险提示书、举证须知、诚信诉讼通知书。原告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一支付本金141964.2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8392.86元(以本金20%计);二、判令被告一支付律师费13798元;三、判令被告二、三对诉讼请求一、二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定于2024年12月16日14时45分在本院大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