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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辖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新收案件11104件,审结11139件,诉前化解各类案件2395件,指导调解成功3309件。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委、四会市委最新工作要求,自觉将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共开展党组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27次,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中 学习256次,切实通过“五学联动”模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将审判主责主业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在行动上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频共振。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青年理论小组的重要内容,将学习宪法和法律列入全院干警及全体党员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先后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7次,集中组织学习4次。院党组带头完成学法网考试任务,及时督促全体干警认真完成学法用法平台学习考试任务。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院党组书记作为本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协调,在年初即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先后3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执法办案、多元解纷、司法改革、法治宣传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坚持把履行审判主责主业与服务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牵头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护航玉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为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供给高质量司法服务。
二、2024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积极投入更高水平平安四会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案件725件,判处罪犯854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50件62人,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6件71人。强化涉诈风险防范,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28件,其中涉缅北电诈案件20件,涉玉器诈骗犯罪6件。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紧盯审判执行重点领域,全力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
着力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充分发挥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前端解纷作用,以推行“一镇道一中心一法官”全覆盖为载体,深入运用“镇街吹哨,法官报到”模式打通村居、镇街、法院矛盾化解三级路径,参与诉前调解各类纠纷737件,直接调解成功576件,相关工作经验被《法治日报》及最高人民法院内网刊登推广。做深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常态化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充电”,编撰制发《四会市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指导手册》,多途径提升调解实效。建立起“人大+法院”“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调解成功调解纠纷24件。聚焦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6份,采纳率100%,其中针对“外嫁女”社员资格身份认定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村民资格认定程序,探索预留分配收益份额,全年涉“外嫁女”分红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同比减少130件,下降60.47%。
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221件,涉案标的额28.67亿元。护航“制造业当家”,妥善调处肇庆高新区某国有企业借贷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收回9525万元国资债权并推动案涉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复工,有力保障了辖区产业招商落地发展。适用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结首例独立董事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件,通过强制涤除登记化解经营困难企业独立董事“卸任”难题。常态化走访辖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15场次,向企业问需解困。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支持与监督并重,依法受理并严格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共受理161宗,办结161宗,结案率100%。聚焦“醉驾”综合治理问题,与四会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工作指引(试行)》《关于提升醉驾、盗窃案件办理工作质效实施细则 (试行)》等机制,共建四会市交通安全公益服务志愿站,对情节轻微的醉驾被告人发出《道路安全服务令》26份,实现醉驾治理与社会公益服务深度融合,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结合肇庆高新区醉驾案件多发高发的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该区开展酒驾醉驾治理专项工作行动,获得肇庆高新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实现治罪与治理的有效统一。
服务推进“百千万工程”。依法妥善审理涉农民事案件13件,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件9人,护航绿水青山。全面保障乡村振兴,邀请行业经验丰富的人大代表联合调解一起桂花鱼养殖借款纠纷,促成债务分期和协助农户申请政策补贴,为“美丽渔场”升级改造注入了“源头活水”,获省法院推广报道。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为本地兰花种植户量身定制《“法沁兰馨”—司法助农风险提示书》,聚焦“千亿级玉器产业集群”建设,以《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护航玉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为抓手,妥善审结涉玉器各类案件74件,与行业协会建立联调联动、协同保护机制,依托宝协诉讼服务站调处纠纷436件,成立“法耀玉乡”法律服务团,为玉器商户提供线上纠纷全流程办理及线下“入户式”释法问诊等便捷服务,针对“借货代卖”存在的交易风险发出司法建议,推广应用珠宝玉器“借货/代卖”示范合同,有关工作成效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微推广。
倾力兑现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3653宗,执行到位9.6亿元,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11.75%。揭牌启用执行事务中心,实现执行工作“全链条”闭环式集中管理,全年超12个月未结执行案件同比下降80%,执行完毕率同比分别上升20.83%。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执行督促、执行和解、预处罚等机制,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全年共实施预拘留35人,拘留12人,1831人被纳入失信名单,2731人被限制高消费。全面运用“定向询价+网络询价”评估模式,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同比缩短20.57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结案率99.61%,溢价率超7%。高质效办理上级法院交办的全部执行信访案件23件,化解率及核销率100%。
及时回应人民关切。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如我在诉”服务意识,妥善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涉民生领域案件1003件,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收获锦旗、表扬信31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7件,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及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欠薪案件334件,为劳动者追回欠薪金额1111万元,让烦“薪”事变成暖心事。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事案件321件,针对家暴行为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强化司法人文关怀,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6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救助9人次。
用心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实行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三合一”试点改革,依法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宗33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41件。与四会市妇女联合会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推动实现未成年人家庭、社会、司法立体化保护。针对“网络交友”型性侵未成年人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强化对网络服务平台、社交通信软件的监督检查,促进互联网平台自我管理和社会共同治理的融合。充分挖掘法院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案例资源,编印《家庭教育责任案例指引口袋书》,12名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8名爱心爸妈专门队伍走进开展模拟法庭、法治宣讲等活动26场次,通过线上直播模拟法庭为全市3万余名师生开启“沉浸式”学法新体验。
细化司法责任落实。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案件阅核,压实对重点案件及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持续把好案件监督关、质量关、效果关。优化“四类案件”甄别监管机制,225件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严格院庭长监管责任。坚持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化,院庭长带头承办各类案件6006件,占结案总数的53.92%。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交叉评查、审务督察,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全院一审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和申诉申请再审率持续下降。严格规范审限管理,落实长期未结案件预警监督和上诉案件移送精细化管理,全年审限内结案率达95.03%,同比上升7.02个百分点、上诉移送时间同比缩短30.99天、超12个月未结案件同比减少8件,下降44.44%。
联动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普法规划实施,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一月一主题”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多次深入基层党政机关开展专题讲座邀请四会、肇庆高新区等领导干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0场,累计覆盖400人次,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落地落实,助力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建设过硬队伍打造法院铁军。分级分类开展业务培训63场370人次,持续实施青年理论提升工程,建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以“导师帮带”模式强化干部队伍梯队式发展。深入开展“司法作风优化提升年”行动,聚焦司法巡查、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查摆出的6方面问题制定22项整改措施,逐条逐项立行立改,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警示教育会3场172人次,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带头讲纪律党课15场次,院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党组“以案治本”警示教育机制,引导干警强化底线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实“有问必录、应报尽报”。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服务大局的理念和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推进“百千万工程”,部署打造“党旗引领 法耀玉乡”司法服务玉器产业特色党建品牌,打造“党建引领、司法保护、融合发展”的产业链党建共建格局。积极参与“问题楼盘”处置和“保交楼”工作,审结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纠纷案件339件。依法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证券交易等纠纷308宗,依托金融纠纷一站式化解中心,通过“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融副书记”模式化解金融矛盾纠纷352件,以法治方式化解金融领域债务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二)基础设施及司法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在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建成启用四个标准化、数字化集装箱审判法庭,有效缓解我院审判法庭不足的难题,为审判工作提速增效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顺应高新区企业发展新需求,揭牌启用大旺法庭,极大缩短了司法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服务半径,为辖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家门口”式司法服务。
(三)改革创新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不断提升处理涉外、跨境法律事务的能力,运用微法院和授权见证通平台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快速完成当事人认证、代理人认证、立案受理等程序,境外当事人参与诉讼更加便利。向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建立肇庆首个“法院+民政”涉婚姻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离婚判决与婚姻登记一网同步,司法便民与政务便民有效衔接。
四、存在的问题
回顾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类型复杂案件不断涌现,尽管我院近年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辅助办案,下大力气优化案件审理流程,但在数字化办案工具的深度运用。智能化流程管理的精准应用方面尚未达到理想状态,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办案质效未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要求新期待;二是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方面,虽已迈出依靠党委政府已经抓前端治未病的步伐,但与基层组织、行业协会联动还不够紧密,协同机制仍不够完善,信息共享还不够及时全面,在巩固拓展治理成效、健全完善制度保障方面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府院联动还需进一步加强,法院工作与政府职能部门的交流互动还不够深入,在深化执行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非诉纠纷等方面联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四是人案矛盾仍未得到有效缓解。编制数量与受理案件数量比数严重不匹配,长期呈现“被案件压着跑”的被动局面,尽管近年来采取了“繁简分流”“多元解纷”等办法积极向内挖潜,但法官人均办案数量多、长期高负荷工作的状态未得到较好改善,难以投入足够精力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立足自身,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五、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辖区发展新目标新定位,找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以更深的认识、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一是聚焦政治能力建设,更好筑牢政治忠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保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主线,更好服务中心大局。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落脚点。坚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聚焦社会稳定、金融风险化解、问题楼盘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紧跟政策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风险防控协同能力,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四会。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健全辖区特色产业转向司法保障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深化“府院”联动协作,更好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研判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
三是聚焦人民至上理念,更好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足用好“法院+政协”“法院+检察”“法院+妇联”等良性互动机制,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民生向背的“小案”,力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党委领导统筹下,联合各类解纷力量深化“法院+”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形成前端治理的整体合力。积极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转,通过失信联合惩戒、协作查找被执行人、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方式,加大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法院生效裁判权威。对疑难复杂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四是聚焦审判管理现代化,更好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向改革要质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紧跟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变化,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健全审判数据会商机制,持续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优化调整法官办案平台配套功能,为群众服务、为审判提速。继续稳步推进新审判大楼及大旺人民法庭建设,不断提升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积极推进司法与行政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搭建府院联动数据共享平台,构建政府、法院无障碍沟通的多维度立体网络,推进各项联动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五是聚焦强基础固根本,更好锻造过硬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统一,“管住人”和“管好案”相结合,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守牢廉洁司法底线。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力培育审判后备人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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