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返佣不可信,调解结案化纠纷

发布时间: 2025-04-0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签完合同就返现,1-2周内到账!”

房产中介的这句口头承诺

让购房者申某爽快签下合同,

最终却迟迟未等到返现。

近日,

大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

因中介口头承诺返佣引发的纠纷,

为购房者维权及规范中介行业敲响警钟。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申某通过中介余某看中一套标价524327元的房屋,但认为价格偏高,仅愿出价495000元。为促成交易,余某口头承诺:“只要按原价签约,交易完成后1-2周内返现29327元。”申某信以为真,按原价签约购房。然而,交易完成后,余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返现金额。申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发现余某所在的中介公司已向其支付佣金,但余某仍拒绝兑现承诺。无奈之下,申某将余某及其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29327元返现款。


争议焦点

庭审中,双方围绕“口头返现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展开激烈辩论:原告申某提供微信催款记录,证明余某从未否认承诺,只是不断推脱,强调返现是促成交易的关键因素,余某的行为构成违约;被告余某辩称“返现只是行业常见营销手段,无书面约定,无支付义务”,坚称“合同已履行完毕,无需额外支付”;被告中介公司声称“返现是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法官当庭抛出关键问题:“既然说是营销手段,为什么佣金到账后却拒不支付?”“公司对员工的口头承诺是否有监管责任?”“既然承认有过承诺,现在愿意为诚信付出多少?”


法院调解

由于原告缺乏书面证据,仅有催款记录等间接证据,被告又咬定口头承诺没有约束力,双方僵持不下。在此情形下,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力求打破僵局。

梁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他的耐心疏导下,原告申某、被告余某最终同意接受15000元解决纠纷,并于3月30日通过微信成功支付。


法官说法

这类现象引发的纠纷已在多地出现,且涉案金额通常较大。在此,法官给广大购房者几点提示。

首先,书面要签“双保险”,房产交易中,中介“返现”“返佣”等口头承诺极易反悔,所以购房者务必要求签订书面协议,清晰明确返现或返佣的金额、支付时间以及条件,比如约定 “开发商结佣后 X 日内支付”。
其次,证据链要闭环,日常需妥善保存微信记录、通话录音、佣金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防止维权时陷入 “空口无凭” 的困境。
再者,调解具有灵活性,若遇到证据不足的情况,选择调解能够降低诉讼成本,还可快速实现部分权益。
最后,维权要打组合拳,购房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交易,对于中介承诺的优惠条款,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并留存好沟通记录。一旦遭遇纠纷,可同时结合民事起诉,向法院主张中介合同违约,以及向住建部门投诉举报中介违规这双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成立的有效方式,但其他能够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如微信记录、录音)也可作为证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