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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3月10日,在第48个植树节来临之际,四会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通过邀请四会市人大代表与四会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庭后以案释法等形式,普及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营造全民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氛围。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庭审正式开始。经查明,被告人余某为经营药材加工生意,雇佣被告人余某某负责加工厂的管理、加工运输等工作。2023年,余某向被告人胡某寻求购买“金毛狗”植物,期间胡某以每公斤1元的价格向村民收购山上采挖的野生植物“金毛狗”鲜货后,再以每斤1.2元的价格提供给余某。至2024年,被告人余某先后四次安排司机或加工厂的管工被告人余某某向胡某收购野生植物“金毛狗”。同年,公安机关在余某加工点四会市某村附近一厂房查获了14袋疑似“金毛狗”干切片。经核算涉案的“金毛狗”制品的价值为184680元。三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为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条不紊地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刑事犯罪事实、生态损害程度开展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规范有序、高效,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同时,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就被告人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合议庭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合议后择期宣判。
旁听庭审后的四会市人大代表林水冰说道:今天的庭审,就是要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信号:任何采挖、收购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等触碰生态保护红线的行为,都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还了解到,四会法院在这方面已经有一些探索,比如‘补植复绿’、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等,希望这些好做法能继续深化推广,全力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金毛狗”是金毛狗科,属树形蕨类植物,其根状茎入药时称金毛狗脊。现代临床研究表明,金毛狗蕨则发现其含有多种活性成分,具有抗炎、抗氧化及促进组织修复的作用。然而,这些“价值”却给金毛狗蕨带来了灭顶之灾,过度采挖不仅破坏了它的生长环境,更导致种群数量急剧下降。而如今金毛狗作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任何未经许可的采挖、交易行为均属违法。在此呼吁大家,自觉遵守野生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随意采挖、不非法收购、不私自售卖,共同守护野生植物生存空间,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让珍稀物种在自然中永续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