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07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为严格案款管理,确保案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执行案款公示如下:

执行案号:(2025)粤1284执1340号

案外人:冼小敏

本次拟发放的案款数额:8000元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事由:关于申请人罗成就与被执行人高振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保留被执行人高振洲每月1000元作为基本生活及医疗保障,且其名下的账户已被冻结,现指定案外人冼小敏账户收取生活费。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3天(自2026年4月8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院发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七日

联系人:赵慧虹        联系电话:0758-361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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