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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案款管理,确保案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执行案款公示如下:
执行案号:(2025)粤1284执1340号
案外人:冼小敏
本次拟发放的案款数额:8000元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事由:关于申请人罗成就与被执行人高振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保留被执行人高振洲每月1000元作为基本生活及医疗保障,且其名下的账户已被冻结,现指定案外人冼小敏账户收取生活费。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3天(自2026年4月8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院发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七日
联系人:赵慧虹 联系电话:0758-3615206
本院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四会广场行政服务中心旁 邮政编码:52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