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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南昌市腾杰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姜东梅诉被告杨思旺、南昌市腾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公告你送达(2022)粤1284民初3381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诉讼主体申请、开庭传票、鉴定意见书及发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3月28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 二 月二日
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