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284民初3490号-曾国栋

发布时间: 2023-08-22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曾国栋

本院受理原告何云鹏与被告曾国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1284民初3490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诚实信用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1011930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8-3615148、3615250

 

二〇二三年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