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梁少萍:
本院受理原告李英杰与被告梁少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1284民初3535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诚实信用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8-3615148、3615250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