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284民初4914号向被告陈东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发布时间: 2023-09-15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陈东红(住广东省四会市石狗镇都崀村委会船头岗村1号):

本院受理原告李坤贤与被告陈东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1284民初4914号】,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民初4914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劳务费19767元及利息2660.52元(以1976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从2022年9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算至起诉之日7月30日为2660.52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1月2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146

○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