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284民初2097号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10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东莞市冠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 肇庆市新浩胶粘纸制品有限公司 与被告东莞市冠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2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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