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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四 会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为(住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黔灵西路32号1单元18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玛西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高山行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凯顺电动观光车有限公司、何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1284执2083号]中,申请执行人广东玛西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追加周显文、詹玲娜、柏祥婷、宋雄伟、黄为、何荣生、姚潘、张超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已立案号为(2024)粤1284执异116号进行审查。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执异116号案件异议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执行异议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四会市行政中心内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
联系人及电话:赵书记员,0758-361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