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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安徽远鹏物流有限公司(住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汊河经济开发区纬二路南侧(荣华路9号)):
本院受理原告李永、徐学霞诉被告鱼台县畅翔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宋志柱、任重军、安徽远鹏物流有限公司、邓浩、崔胜利一案【案号(2024)粤1284民初5268号】,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民初5268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追加被告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一、三、四、五、六原告支付各项赔偿款共614946.4元(详见赔偿费用清单)。二、判令被告二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原告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本案全部诉讼费由以上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228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