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执行人何恒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至今未能得到实现。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何恒莲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提高执行效率,有效打击被执行人何恒莲逃避债务行为,维护司法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决定发布如下悬赏:
被执行人:何恒莲,女,1974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福泉市牛场镇西街路3附107号。公民身份号码:5227**********3168。
执行案号:(2024)粤1284执2564号
尚未履行标的额: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3704.07元
悬赏事项:
向四会市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何恒莲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及金额:
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执行人何恒莲的财产线索,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何恒莲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使本案债权得以部分实现或全部实现的。申请执行人自愿以执行到位金额(不含应扣除的执行费用)的10%奖励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四会市人民法院将对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情况依法予以严格保密。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何恒莲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758-3615250、3615169、3615221。
联系人:陆柏曦、莫健龙。
特此公告
四会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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