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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5-13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77

为严格案款管理,确保案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执行案款公示如下:

执行案号:(2025)粤1284执2189号

案外人:陈琳琳

本次拟发放的案款数额:22201.5元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事由:被执行人已主动向申请人履行案款,现需将扣划的案款退回至被执行人陈琳琳账户。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3天(自2026年5月13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院发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联系人:谢佳琪        联系电话:0758-361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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