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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案款管理,确保案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执行案款公示如下:
执行案号:(2025)粤1284执2189号
案外人:陈琳琳
本次拟发放的案款数额:22201.5元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事由:被执行人已主动向申请人履行案款,现需将扣划的案款退回至被执行人陈琳琳账户。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3天(自2026年5月13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院发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联系人:谢佳琪 联系电话:0758-3615254
本院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四会广场行政服务中心旁 邮政编码:52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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