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为了严格案款管理,确保案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执行案款公示如下:
执行案号:(2025)粤1284执3398号
本次拟发放的案款数额:124900.00元。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事由:
一、将6701.58元案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四会市啾啾儿珠宝销售专柜指定的经营者郑健的中国农业银行账号(银行卡号:6228413863001460164);
二、将余下的118198.42元退还给被执行人刘满。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3天(自2026年9月4日起至2026年9月6日止)。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院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
地 址:四会市新行政中心四会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黄建强 电话:0758-3615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