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江建洪(住广东省四会市东城街道玉城居委会四会大道南珠江新城17座81号):
本院受理原告江岚诉被告江建洪、江雪峰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1284民初20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确认四会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粤(2020)四会市不动产证明第0030333号为无效抵押。本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203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