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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人民法院(2022)粤1284民初3502号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22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9314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李智浩:

本院受理的原告肇庆高新区雄英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与被告李智浩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1284民初3502号,因你公司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 、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一、要求被告支付粤Q2K770租金46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总计:46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01015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0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注:本公告已张贴在本院公告栏及被告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