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深圳市花语缘有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四会市森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花语缘有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粤1284民初1942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货款人民币33254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所有诉讼费用。3、支付利息:3153.00(按照中国银行贷款年利率4.75%*4计算),货款和利息合计人民币3640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9月29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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