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陈志鹏(户籍地址:湖南省宜章县笆篱镇腊园村第9村民小组):
本院受理原告吴泳航诉被告陈志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1284民初4924】,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1284民初4924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借款2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2月9日15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146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