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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1284民初4359号开庭公告邓兴权一案

发布日期: 2022-10-08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6707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邓兴权: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伟中诉被告梁伙金、邓兴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粤1284民初4359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92387.14元。二、 判令由本案产生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一、 被告二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

 

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