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荣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成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1284民初4116号,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通)、原告补交的微信名片、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协助查询复函》、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协助查询复函》。起诉要点: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欠款24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银行LPR标准的四倍,从起诉之日起计付至借款付清之日止);2、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由夏睿娜担任审判员、梁嘉仪担任书记员,本案定于2022年12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