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陈良彬(户籍地址:四川省宜宾县古罗镇大井村方屋组42号):
本院受理原告四会市名远汽车配件店诉被告陈良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1284民初5044号】,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1284民初5044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汽车维修费17200元;2、判令被告支付2021年1月1日开始计算至2022年7月的车辆保管费34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2月 16日15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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