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梁美玲:
本院受理原告黄玉成诉被告梁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粤1284民初4095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独任审理通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梁美玲清还原告借款16600元;2、 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审判员赵建红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定于2022年12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未按时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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