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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8-12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7546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尚杰:
本院受理原告李琪琦与被告尚杰健康权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材料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琪琦撤诉。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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