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无障碍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送达公告 > 浏览文章

(2022)粤1284执异122号执行裁定书-四会市格曼尼家具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1-16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10981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四会市格曼尼家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彭娟、周银星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四会市格曼尼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彭娟、周银星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李积伟(2022)粤1284执319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申请,现已经审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1284执异122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追加李积伟为(2022)粤1284执3197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其未缴纳出资99万元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四会市格曼尼家居有限公司应当履行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案外人、当事人认为原判决错误,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无关的,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六

 

 

联系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四会市行政中心内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

联系电话:0758-3615203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