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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1284民初3979号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3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8924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华富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定标与被告李华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1284民初39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定标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黄定标负担。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