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肇庆高新区金沸点装饰经营部:
本院受理原告李水发与被告肇庆高新区金沸点装饰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356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货款23521元,逾期付款的利息暂计:1826.18元(以本金23521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算至2022年11月20日止),以上共暂计25347.18元;并请求利息计算至货款全部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4月24日10时30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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