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广东众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王习文与被执行人广东众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李富兰为(2022)粤1284执993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申请,现已经审查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执异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追加李富兰为(2022)粤1284执993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其未缴纳出资1000万元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广东众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履行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案外人、当事人认为原判决错误,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无关的,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四会市行政中心内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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