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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1165号

发布日期: 2023-03-30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6056

广         

  

2023)粤1284民初1165

王清华:

本院受理原告肇庆市瑞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清华金融不良债权追偿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1165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起诉要点: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罚金款项合计人民币582774.99元;2.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88662.6元以及资金占用费利息(以582774.99为本金,从2022年6月2日开始,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3、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案件律师费20000元整;4、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于2023年5月22日10:45在本院大沙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