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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唐海波(住重庆市梁平县石安镇南溪村7组32号):
本院受理原告四会市龙通建材店诉被告四会市万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唐海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1284民初834号,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民初834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5月16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146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