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潘畅(住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天宁北路23号天宁广场新景轩A4幢1004房):
本院受理原告李盛开诉被告潘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1284民初1416号】,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民初1416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6月2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146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