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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官银容:
关于申请执行人丁镜源与被执行人钟秦彬、丁秋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外人四会市海伦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现已经审查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执异3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中止在(2019)粤1284执2190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丁秋成名下位于四会市东城街道清塘大道二十三座海伦堡11号楼802房不动产权的执行。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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