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刘平:
本院受理的原告肇庆高新区珠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2002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22年4至2023年5月物业管理费2751.59元2、请求判令被告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至付清物业管理费为止,截止2023年5月31日应支付违约金为247.64元;3、第一项和第二项合计费用2999.33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7月10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