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关锐锋(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胜利街二委一组):
本院受理原告梁贵豪诉被告田宇、关锐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民初11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田宇、关锐锋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原告梁贵豪支付电费187元、沙发维修费及运费2800元、门锁损失1799元、门禁卡损失30元,合共4816元。二、驳回原告梁贵豪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203。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