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吴要展:
本院受理的原告肇庆华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吴要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4139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物业服务费¥13735.00元,违约金¥2116.30元(违约金以每月应交本金金额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的标准,暂计至【2023】年【5】月【31】日,具体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全部物业服务费之日止),合计¥15851.3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0月18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