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黄德长、肇庆恒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九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肇庆恒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德长、中电(四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黄楚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材料给你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补充提交的证据:[打、拔钢板(拉森)桩工作签收单14张、中国建设银行支票];被告黄楚荣提交的答辩状及证据(承诺书)、(工人工资欠薪明细表)以及质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