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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四 会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刘文兰、戴爱民(住湖江苏省泰兴市刘陈镇黄坍村十一组5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玛西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中毅搬运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1284执1535号]中,申请执行广东玛西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追加刘文兰、戴爱民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已立案号为(2024)粤1284执异31号进行审查。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执异31号案件异议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执行异议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四会市行政中心内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
联系人及电话:赵书记员,0758-361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