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送达公告 > 浏览文章

(2023)粤1284民初3147号民事判决书

发布日期: 2023-12-06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3750

广

 

2023)粤1284民初3147

常熟鑫科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省邦得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常熟鑫科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被告常熟鑫科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省邦得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07500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21年7月11日起,以675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0月29日起,以7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2月31日起,以70000元为基数;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二倍计算至还清货款日止本案受理费514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800元,合共694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657元、被告负担6283元。

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3147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法院联系电话:0758361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