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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四 会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冼杰明(住广东省四会市东城街道槎山居委会水闸路45座1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四会市贤辉五金店与被执行人肇庆市业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1284执282号]中,申请执行人四会市贤辉五金店向本院提出追加邱智深、乡世泉、冼杰明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已立案号为(2024)粤1284执异67号进行审查。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执异67号案件异议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执行异议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四会市行政中心内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
联系人及电话:赵书记员,0758-361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