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康山药材采购供应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一力医药有限公司诉被告康山药材采购供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1284民初3034号,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如下:一、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96538元。二、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并定于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联系人及电话:四会市人民法院民庭梁书记员,0758-361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