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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民初2907号案件向被告覃晋锋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资料

发布日期: 2024-06-20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3189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覃晋锋(住湖北省巴东县水布垭镇益塘村六组8号):

本院已受理原告四会市黄爵门业工程部与被告覃晋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1284民初2907号】,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民初2907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装修工程款 30954 元,并从 2023 年5月23 日起以 3095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的利息为 792.94元,本项暂合计为 31746.94 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8月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146

○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