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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执异76号向被申请人刘宏、廖文婵公告送达执异通知书等资料

发布日期: 2024-07-0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2613

广

 

 

刘宏、廖文婵(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一街2号碧桂园三水华府4座1010):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好一佳物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肇庆市宏扬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宏扬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1284执3671号]中,申请执行广州市好一佳物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追加刘宏、吴小武、彭忠华、廖文婵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已立案号为(2024)粤1284执异76号进行审查。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执异76号案件异议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执行异议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七月一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四会市行政中心内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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