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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雷梓晴(四会市地豆镇下街村委会下街35号):
本院受理的原告赖建邦诉被告雷梓晴合同纠纷,案号为(2024)粤1284民初3528号,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如下: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投资款262000元及支付利息(以投资款262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上述款项清偿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并定于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联系人及电话:四会市人民法院民庭梁书记员,0758-3615150。